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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省高考招生政策规定的新变化
    信息来源: 巴中教育网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1日  ‖  查看1911次  ‖  

     

    今年是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方案的第一年

    根据新课程高考方案,今年高考招生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纳入高校录取时对考生的评价体系。这将有利于高等学校更加全面、多维度地了解和评价学生,也有利于引导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分数报告方式细化

    普通类高考分数报告方式进一步细化,将“综合”科成绩分别报告为综合及其各单科成绩,文科考生的成绩报告为: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生的成绩报告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这样既有利于考生更详细了解自己的成绩,又有利于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对考生提出单科成绩要求。高校可对高考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下同)成绩提出分数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录取优惠政策

    高考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茅考生录取的优惠政策:全省普通类录取时,对普通高考语文或英语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52 名(按人数计名次,最后一名包含相同分数,下同),数学(文)、政治、历史或地理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24 名,数学(理)、物理、化学或生物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29 名的考生,如其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考生本科第一批单优志愿(单独设置,下同)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如其投档成绩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则按其投档成绩以上的一个批次的单优志愿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如其投档成绩在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线下,则按考生专科第二批单优志愿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艺体专业考试前3 名可申请破格录取

    全省艺术/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同类专业(美术类专业、音乐学类专业、音乐舞蹈类专业、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音乐表演类专业、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播音主持类专业、舞蹈类专业、时装表演类专业、戏曲表演类专业、编导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前3 名的考生,省内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本、专科录取时,对文考成绩达到省控线而未上学校调档线或文考成绩在省控线下20 分以内的考生均可破格录取。在投档之前,拟录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的书面申请,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投档供学校审录。

    部、厅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由学校考核录取

    院校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可由学校考核决定录取入学。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参加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可分别向相关的高职、本科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今年本科第二批院校实行“3+5”平行志愿

    今年我省对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录取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模式作了调整。本科第二批设置3 个平行的第一志愿ABC5 个平行的第二志愿ABCDE。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等学校在川招生计划数和调档比例进行首次模拟投档,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凡未明确调档比例的院校,首次模拟投档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本科第二批招生计划在2000 人以上的为105%1001 人以上2000 人以内的为106%501 人以上1000 人以内的为107%201 人以上500 人以内的为108%51 人以上200 人以内的为109%50 人以内的为110%。首次模拟投档后,省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供高校进行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微调。当经过三次左右模拟投档,所有高校确定了最终的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从考生平行志愿中ABC学校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依次检索,一经检索到某个符合条件的志愿且该学校的招生计划尚未投档满额,即向该志愿学校投档。一经投档,该考生的其余平行志愿即不再参与检索。在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总分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进行5 个平行第二志愿的投档,投档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1;仍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征集考生志愿。

    省属院校2013 年开始招收免费师范生

    教育部属师范本科院校招收免费师范生培养几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省确定,今年在基础条件较好、培养能力较强的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四川民族学院和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 所高校实施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收免费师范生2000 名,培养类型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为主,适当兼顾农村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

    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除“音、体、美”专业)、特殊教育免费师范生由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和乐山师范学院从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招录,本科层次藏汉“双语”农村免费师范生由四川民族学院从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藏文加试考生中招录,专科层次藏汉“双语”农村免费师范生由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从参加当年藏文“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中招录,本、专科

    层次农村“音、体、美”免费师范生由成都师范学院从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艺体考生中招录,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育免费师范生由成都师范学院从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3 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优秀学生。

    具有免费师范生实施范围的119 县(市、区)的户籍和高中3 年学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本市(州)免费师范生时优先录取。报考本、专科层次“音、体、美”免费师范生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相应标准。

    免费师范生招生均单独设置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一致。免费师范生志愿均设置1 个第一志愿、4 个平行的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 个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仅限本市(州)实施范围县合格生源填报;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全省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报考省属院校免费师范艺术类本科批次的考生,不得兼报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未明确分省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艺术类的本科志愿。

    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单独进行,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进行录取;本科层次藏汉“双语”计划在本科二批普通类录取后举行录取;专科层次藏汉“双语”计划在一类模式其他专科计划前录取。本、专科层次“音、体、美”计划分别在艺体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前进行录取。

    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所在批次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

    招生计划,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本市(州)实施范围县的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分别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免费师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面试,面试标准

    由学校制定,报省教育厅审定后由学校公布。

    ■ 今年试点招收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

    为加快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思路,结合我省实际,从2013 年起,采取本科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企业三方合作培养的方式,选择部分专业,开展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今年,西华大学、四川理工学院、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4 所高校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6 所高职高专学校合作举办,计划600 名,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进行,考生志愿与本科志愿一同填报。录取时,如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可降至普通本科第三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征集志愿。

    试点专业属本科层次,学制4年。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应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试点专业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转学和校

    内转换专业。

    ■ 我省继续实施连片扶贫定向招生

    我省2013 年面向连片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继续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2012 年《关于做好我省面向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250 号)的有关办法执行。2013 年专项计划实施仍然采用“配额”办法,即由省招考委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的年度专项计划总数和有关市州连片扶贫县当年高考报名人数占全省连片扶贫县高考报名人数的比例,确定各市(州)本科和专科文理科配额并分配到相关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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