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我市针对甘肃庆阳市一幼儿园校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20人遇难事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立即召开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立即对全市各学校校车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督察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
会议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设立校车安全监督员,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检查车辆技术情况,督促驾驶员规范行驶。各使用校车的学校必须按照《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员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严禁学生接送车辆超载超速。同时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宣传活动,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设置交通安全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接送学生车,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