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袁闻聪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级相关部门:
近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闻聪在 《四川省校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上作出了重要批示。现将批示原文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校车管理,着力解决好中小学生便利上学、安全上学的问题。
袁闻聪副市长批示:“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财政、经信等相关主要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逗硬落实好执行好条例的各项规定,确保校车的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巴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