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中共巴中市委三届第51次常委会议召开。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审定的请示》、《中共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力收支预算安排的请示》、《中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审定的请示》、《中共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审定的请示》、《中共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审定的请示》、《中共政协巴中市委员会党组关于审定的请示》,书面传达了全省党委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书记李刚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周喜安、何平,市委常委谭红杰、朱冬、魏文通、李友贵、罗冬灵、陈兴国、李映、侯中文、刘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七个报告全面、细致地总结回顾了去年的工作,立足进中求快、攻坚突破,统筹安排了今年各项工作,较好地贯彻了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对于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振发展士气、鼓舞发展信心具有重要作用。报告语言简洁、文风朴实、客观真实,体现了团结奋进、务实为民的良好作风,原则同意提交两会审查审议。
会议强调,2013年的财政预算要努力实现可持续增长,为当前和今后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全市各级要重视自身财源建设,培育优质税源,财政投入要向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产品的培育上倾斜,增强内生动力;要盘活现有的资源、资产和资本,并积极稳妥、有效有序地推进集约化、市场化管理,以项目的发展引导财政资金的流向,以项目的发展激活财源持续增长;财政工作一定要增强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公共性财政服务理念和经营性财政理念,立足于地方发展和群众的需求,集中财力办难事、办实事、办大事。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大局,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服务群众水平、维持社会稳定能力和工作质量效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要切实落实督查工作措施,完善督查体系,量化督查标准,使督查工作成为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市政协主席李树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全国,市政协副主席谷继礼列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左敬军、吴宗麟、袁闻聪、邱成平、何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战海列席相关议题。